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办理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的工作部署,有效减少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员集聚,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
二、2月9日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建议您不急事项延后办、紧急事项预约办,选择“网上办”“掌上办”“视频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方式申报业务办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具体途径如下:
(一)网上办
登陆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海平台(http://nbnh.zjzwfw.gov.cn),选择个人、法人或部门,点击首页中“个人服务”“法人服务”或“部门窗口”,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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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掌上办
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直接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进行掌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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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视频办
关注“宁海政府网”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 —“一窗咨询”,识别相应的二维码进行好友添加,即可进行文字、语音、图片及视频多种途径咨询或办理。
文字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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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助办
“宁波办事”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已覆盖县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及1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涵盖社保、医保、车辆违章、公积金、水电气、不动产信息查询等201个办事事项,您可就近选择自助办理。
(五)预约办
若您有急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请您事前拨打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窗口、分中心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预约咨询电话(见《各中心预约咨询电话表》)进行预约,一次性带齐所有申报材料,避免您多次往来办证大厅,减少外出时间。进入办证大厅前要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并尽量做到快速办理、快速离开,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各中心预约咨询电话表▼
(六)暂未实现全程网办的,您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可以将相关材料通过邮递方式寄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分中心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寄送地址详见下表。
各中心寄送地址表▼
三、疫情响应终止日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业务暂停招标备案,已发出招标公告的暂停开评标。项目开评标活动(含小型工程项目发包)一律暂停。相关事宜可咨询0574-65131818。
四、疫情防控期间,县行政服务中心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并第一时间通过“宁海政府网”公众号向社会公告,以方便您准确、及时获取政务服务信息。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起,恢复正常窗口服务,不再另行通知。
五、县行政服务中心属公共服务场所,如您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请不要进入办证大厅,以避免传染他人,同时要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
六、您在办证大厅现场办事时,如发现疑似人员要立即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安保人员报告,也可拨打电话0574-65131888。
七、县行政服务中心将采取定期消毒、杀菌、通风、体温检测、疑似病例管控等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
请您合理安排办事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共抗疫情,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 编辑:林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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